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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评析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4/7/20 13:53:28
「摘要」 本文从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知识产权战略与公司有关战略的关系、专利、商标和版权战略和策略以及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手段等几个方面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是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子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只有在与其他经营战略紧密配合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其增强公司竞争力的作用。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战略目标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其自身优势,同时,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制度的变化有利于保持其竞争优势。以创新为基础,跨国公司以商品化的方式经营其知识产权、通过技术转让手段、文化手段等,以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实施其知识产权战略。跨国公司通过政治的、文化的、经济技术的和法律的手段实现其知识产权的战略要求,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向有利于其利益的方向变化。 「关键词」跨国公司 知识产权 战略 本文发表于《专利法研究(2002卷)》 跨国公司是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角之一。据统计,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的总数已达6.3万,跨国公司产值占全球总产值25%。凭借其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的巨大优势,通过全球资源最优化配置,跨国公司不仅成为本国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力量,而且成为各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跨国公司手里。跨国公司在知识特别是技术领域始终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占总收入的98%.因此,了解和研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知识产权行业管理部门从宏观上把握其对中国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影响有重要的政策价值,对于我国企业立足中国市场、参与世界竞争、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分别从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知识产权战略与公司有关战略的关系、专利、商标和版权战略和策略以及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手段等几个方面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分析。 一、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跨国公司是国际经济的主要角色之一,它在国际经济秩序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跨国公司的经营和知识产权制度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受到跨国公司的深刻影响。 首先,跨国公司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使用者。尽管跨国公司与中小企业相比有规模、销售网络、全球资源整合等巨大优势,但是,跨国公司从来没有放弃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来强化经营优势。2001年,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外国主要企业无一不是大型跨国公司。包括松下、三星、索尼、菲利浦、爱立信等公司。 其次,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在多方面施加影响,使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自己的经营,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跨国公司的贸易额占国际贸易的60%,技术贸易占60—70%,世界贸易体系、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没有跨国公司的支持和推动是不可想象的。将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直接挂钩的体制的最大受益者正是跨国公司。这一制度使跨国公司尤其是以技术领先型经营方式为主的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优势。另外,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于直接投资的需求,使其在与跨国公司谈判的过程中居于劣势,因此,它们往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屈从于代表跨国公司利益的发达国家政府的要求,使知识产权制度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得以建立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跨国公司对于投资政策的修改往往左右了发展中国家的政策走向。跨国公司积极参加各种层次上的政府间和民间的研讨、教育活动,宣传他们的政策主张,甚至为知识产权的研究机构提供资助。总之,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制度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再次,知识产权制度对跨国公司的经营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对世界大多数国家来讲,知识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下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发展中国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还是存在争议的。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定义为“民族企业”的发展存在的“副作用”问题是当前的焦点。另外,由于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存在差异。知识产权制度对于跨国公司的经营起着其他制度不能替代的保护作用,因此,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也是跨国公司决定直接投资方向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甚至是跨国公司修改投资政策和经营方法的重要决定因素。例如,在我国宝山钢铁公司80年代引进国外技术时,购买费用大大高于国际上同样技术的引进价格,当时政府的认识就是“帝国主义封锁技术”。但事实上,价格高的主要原因是对方公司认为,宝山钢铁公司的引进就等于全中国冶金行业的引进,价格自然要高于其他外国公司引进费用。 跨国公司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上述紧密关系决定了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必然有着自己的利益需求。从世界范围来看,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战略目标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其自身优势,同时,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制度的变化有利于保护其竞争优势。 具体来讲,跨国公司为了加强其竞争地位,尤其为了加强其相对于与地方化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总是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跨国公司的技术成果生产能力强,品牌价值高,同时,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能够进行较多的创新,因此,跨国公司更为强烈地要求保护这些权利。相对来讲,地方化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差,没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著名品牌,因此,他们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要求并不是很高。部分企业甚至以仿制产品为主,因而反对知识产权保护。 跨国公司同时也希望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国民待遇化。“正是技术所有权的国际化,给了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生产和销售的优势。”跨国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是全世界。因此,法律的不同、制度的不统一一方面会带来经营成本的升高,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的不统一也给他们带来损失。同一个技术成果,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而往往使得他们并不是在所有的国家都能够获得专利保护。因此,跨国公司强烈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的统一。这种统一从形式上讲,简化了权利人获得权利的过程,降低了费用。但其实质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竞争、进而要求一个全球统一的法律制度的必然结果。同时,技术创新的全球化也是跨国公司要求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重要原因。由于世界范围内市场变化的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当地化和个性化特点日益突出等原因,及时把握当地市场就成为跨国公司投资成败的重要基础。所以跨国公司纷纷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对于跨国设立研究和开发机构都给予高度重视。在维护垄断优势前提下,“跨国公司改变了技术创新机制,由主要靠母公司研究开发转向研究开发国际化,开展全面国际技术合作。一方面,在海外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根据人才、科研、基础设施的比较优势安排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充分利用当地知识资源;——”例如,诺基亚公司在12个国家建有研究开发中心。日本企业从1986—1990年在海外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增加了86.8%。80年代以来,“一个技术创新的国际网络正在形成。”跨国公司研究开发的国际化发展使跨国公司必须进行“世界性技术管理”,以协调“各研究机构之间在研究和开发目标、项目及课题方面进行分工,使各附属机构的研究开发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进而,跨国公司必然要求对“专利进行国际性的集中管理”。 二、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与公司其他战略的关系及重要性 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是服从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一个功能性子战略。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如果不能和其他经营战略有机结合就不能起到起应有的作用,甚至完全丧失其对于公司经营核心目标的意义。 例如,美国的RCA公司是采用国内防御型经营战略的典型企业,该公司拥有绝大多数彩色电视机的专利。但是,RCA公司没有开拓海外市场,没有向海外投资。相反,RCA公司向日本企业转让了部分专利许可,并且在小型彩电的市场上也向日本人作出了让步。RCA公司“为自己的选择沾沾自喜”,它认为自己不仅保护了美国的国内市场,而且保护了这个市场仅有的一部分,主要是高价电视机市场。RCA为日本企业让出了一个位置。其他一些以美国市场为基地的制造商如詹尼士公司和通用电器公司也没有开拓全球市场的战略意图。而事实上,一旦在美国以外的市场上向日本让步,美国电视机制造商在其国内市场上也就无力抵抗日本企业了。尽管詹尼士和RCA仍然主导着美国的彩电行业,但它们在其他地方没有任何有影响力的份额。由于没有可供选择的其他竞争场所,这些美国企业被迫在自己的家门口防守,在惟一的利润保障区为每一份市场份额而斗争。而当美国电视机制造商在国内市场削减价格时,它们所有的销售份额都受到降低利润的压力;与之相反,日本的企业由于实行全球化经营,美国市场仅仅是其全球业务的一小部分,降价造成的整体利润损失并不太大,所以他们敢于打价格战。尽管RCA公司掌握了彩色电视机的绝大多数专利,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经营战略,最终陷入了竞争劣势。而日本企业在几乎没有什么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尤其是在没有任何技术优势的情况下,只是由于采取了合理的经营战略而获得了彩色电视机在全球范围的大部分市场。尽管彩色电视机技术并不是日本企业开发的,日本企业也没有彩色电视机的专利,却在市场竞争中最终获得了胜利。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战略如果不与合理的经营战略结合,那么,知识产权本身并不必然给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资源,有助于企业竞争力的形成,但是,竞争优势的形成仍然取决于公司管理层对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与企业经营战略相结合才具有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意义。这就是企业知识产权资源及其战略在跨国公司整体经营战略中的地位。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四种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