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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

中医药法30年呼唤没出来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4/6/15 13:46:28

早在1983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

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几千年来为人民的健康、生存和繁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12年初夏,甘肃省卫生厅厅长“打通任督二脉”的事件引爆舆论,中医药真伪的命题再次呈现在公众视野当中。

  有专家说,中医药的存废之争,已然成为一个关乎文化、思想的论争,立法保护迫在眉睫。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早在1983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近30年时间,中医药法为何千呼万唤“没出来”?

  中医百年存废之争

  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成了一个关乎文化、思想的论争。每一次论争,对中医的发展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中医是我国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国粹,从春秋战国时期的扁鹊,到三国两晋时期的华佗,人称药王的孙思邈和用毕生精力编撰《本草纲目》的李时珍,中医理论的精髓就在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中一代代地传承下来。

  然而,进入20世纪,随着西医大规模进入中国,国人对西医的态度由怀疑转为信服,中医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回首过去的100多年,要求废止中医的声音不绝于耳,中医一次又一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代中国,主张废除中医的始作俑者是清末国学大师俞樾。1879年,俞樾发表《废医论》,之后又发表《医药说》,提出“医可废,药不可尽力废”的观点,这成为中国近代“废医存药”思想的滥觞。

  1912年,北洋政府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没有把“中医药”列为教育学科,而是只提倡专门的西医学校。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教育系统漏列中医案”。大学该不该开设中医课,成了那个阶段中医存废之争的基本内容。

  1929年,中国教育界决定将中医纳入学校体制当中。此事报请教育部批准时,以余云岫为代表的西医界坚决抵制。教育部以此为借口,断然拒绝了中医进入大学学系的要求。此事,中西医矛盾冲突进一步加深,从而引发了20世纪最大的一次中医存废之争。

  上个世纪50年代,余云岫提出了名为“改造旧医实施步骤”的草案。草案将“废止”变成“改造”,提出将西医改造成中医。时任中央卫生部副部长的王斌提出中医是封建,应随着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

  2006年,中南大学的张功耀教授发表《告别中医中药》一文,引发了一场中医存废之争的大论战。其后,张功耀又在网上征集签名,提出鉴于中医的“不科学性”,呼吁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此事件得到了中科院院士何祚庥、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的响应,中医的存废问题在新世纪再次引起讨论。

  “现在,我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张功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医的存废之争,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成了一个关乎文化、思想的论争。”陕西省中西药研究院、老年病研究所所长米烈汉如此看待激荡百年的中医药存废之争。

  在他看来,每一次废除中医的声音虽然最后都没有达到目的,但却对中医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几千年来为人民的健康、生存和繁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医药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有必要专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发展予以规范和保护。”中医药法,30年呼唤没出来

  前后总共写了六稿,但都没有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人士对中医的价值认识不到位

  据中国卫生法学会秘书长吴崇其回忆,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医药遭到严重破坏,为了中医药的生存,医药界不少人认为有必要对中医进行立法保护,还有人提出“中医在野,西医在朝”的问题没有解决,实际是中医药的地位问题。1983年,中医学家董建华等全国人大代表在当年的两会上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一事。

  “当时,与西医相比,中医在待遇上、等级上、地位上不平等的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影响到了中医的生存。某省一年卫生经费1.3亿多元,用于中医事业的只有340万元,占总数的2.58%。”吴崇其说。

  1985年,中医药界开始考虑中医药立法问题。彼时,这项工作由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胡熙明主持,吴崇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代表,全程参与了立法工作。

  据他回忆,当时前后总共写了六稿,但都没有成功,“主要有两个因素:第一,中医没有诊断标准;第二,中医没有死亡标准,最后使中医立法付诸东流”。

  此后,中医药立法问题几乎每年都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议题,有不少代表和委员一直努力尝试推动立法的进程。虽然业界一直在呼吁,但是30年过去了,中医药法始终没有出台。

  “目前,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对传统医药单独立法管理。我国对中医药的法律保护力度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已经很滞后了。”米烈汉告诉记者。

  对此,米烈汉坦言,我国中医药立法30余年求解路之所以不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的外部因素,也有学术发展的内部因素,更有政策落实不力的主观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人士对中医的价值认识不到位。目前不少卫生部门的人对中医的特色缺乏清晰的认识,他们思想上没有意识到立法对中医保护和发展的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医药立法进程,虽然国家很重视中医,但卫生部门的一些人没有推动立法的积极性。

  而吴崇其认为,中医药法30年都没有出台主要在于中医没有诊断标准、中医没有死亡标准这两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医理论多为自然哲理,难以找出事实依据,很难进行标准界定,而没有标准,中医药立法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内容,也就无从保护中医药的合法权益。”

  中医药立法,立还是不立

  医药问题人命关天,有关中医药的立法,必须冲破“部门法”和“部门联盟法”的立法习惯,在社会上进行广泛讨论

  中医药法之所以迟迟不出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中医药到底需不需要立法一直存在不小的争议。

  上世纪80年代,之所以要对中医药立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医药的生存问题。但是随着国家对中医药扶植力度的不断加大,曾经困扰中医药的等级不平等、人员待遇不平等、地位不平等等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中医药生存和发展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

  而为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中医药条例》、《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多个省份也纷纷出台中医药条例,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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