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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
消费者申诉受理程序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3/12/23 16:31:03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消费者申诉受理程序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二)有具体的申请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范围。
*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消费者的姓名、往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全文
(四)申诉的日期。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具体程序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
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全文
消费者维权的基本途径和法律程序
在市场经济日渐发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必然都要充当消费者的角色。从理论上看,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产品购销或服务提供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的权利都应得到平等地、充分地尊重和保障。但现实中消费者的权利却屡屡遭到侵犯,根本原因是消费者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与作为实体的经营者相比,无论从信息、实力等各方面分析,皆处于劣势。我们消费时随时可能遇到假冒伪劣、无耻欺诈、强买强卖、一卖了之、拒绝售后服务等等侵权现象,此时,作为消费者、作为经营者的上帝,我们应该利用合法途径和程序,理直气壮地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全文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诉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1)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依据;(4)申诉的日期。
2、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卡等)。
3、商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消费者应当提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书。
承诺期限: 1、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2、当天解决不了,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解决(需要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3、对来信来函的申诉举报,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对受理的申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或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全文
简化投诉程序 弥补维权空白
2007年3月14日,遂宁工商部门为市区盐市街、北小区等社区“12315”联络点授牌;同日,该市11处设在企业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也一并成立 。主要对基层一些数额较小的消费纠纷进行解决。
笔者了解到,社区、企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联络点的设立是进一步简化消费者投诉程序,弥补维权领域空白,形成消费者、企业、工商部门联动打假维权网络机制的重要一环。成立后的各基层“12315”联络点主要处理金额约50元以下的一般性消费者申诉举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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