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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专利侵权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23/3/10 10:30:22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接下来将由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行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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