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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范围】离休干部已逝,法定继承人可领取房补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21/3/20 23:29:56
【继承人范围】离休干部已逝,法定继承人可领取房补
为照顾离休老干部,天津市对住房未达标的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若离休干部本人已去世,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程序领取。
市民刘女士的父亲是天津化工厂一个下属企业的离休干部,于1998年病逝。刘女士听说去世的老干部也有房屋补贴,于是咨询自己的去世父亲是否也有住房补贴,她是否能代替父亲领取。
天津市老干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收入与房价比在4倍以下的地区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根据津政发[2006]5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补贴原则上按照住房未达标离休人员、住房未达标退休人员、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顺序发放。
《天津市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中指出,离休干部住房补贴的实施范围为市属企业和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区属企业中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休干部(含1999年6月30日之后去世的离休干部)。已经出台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区和单位,仍按原定方案执行。
若离休老干部已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程序领取住房补贴。根据《天津市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规定,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按核定的住房补贴额,一次性发放给离休干部本人;离休干部已去世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程序领取。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记入职工住房档案中保存。离休干部本人去世的,需出具去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