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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
开拓创新深化一会两站建设
来源: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网址:http://www.whzscqlaw.com/ 时间:2013/12/23 16:31:03
重庆市江津区消委在依托12个工商所建立有消委分会的基础上,2005年10月,江津区工商分局和江津区消委依靠江津区人民政府建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以下简称“两站”)238个,其中行政村“两站”175个、居委会“两站”63个,建站率为100%。配备联络员238名,分别由各行政村、居委会的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担任,并组织联络员进行了《消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在此基础上,今年江津区消委积极探索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的新途径,采取政府推动、规范指导、示范培育、宣传引导等多种措施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其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两站”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为了把“一会两站”工作落到实处,今年5月,我会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会两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向江津区人民政府写了一份“关于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请示”,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将“两站”工作列入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占10分(1000分制),主要考核“一会两站”建立及消费者维权工作。区委区政府向各镇街政府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印发了《2007年度江津区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下达了任务,明确了考核办法。形成两级政府的强势推进,实现了“政府推动、工商指导、消委负责、部门配合、镇(街)村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村级维权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管理,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为使“两站”工作上规模、上档次,促进工作条理化、规范化,我区“两站”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一是实现了“六个一”(“一人”即站长兼联络员、一牌即站牌、一证即联络员证、一室即办公室、一簿即投诉申诉举报登记簿、一栏即公告栏)。二是相继制定了“两站”工作制度和职责。从宣传《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反馈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等方面明确了“两站”工作职责。完善了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调解纪律、会议、统计报表、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等工作制度。并将职责和制度统一制作上墙。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提高“两站”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辨假识假能力和工作技能,江津区政府、江津区工商分局和消委利用培训会议、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共组织联络员、分管镇长(书记)培训相关法律法规12期,培训人员486人次,发放《部分商品三包规定手册》、《消法》手册、《走近三农活动便民手册》等资料8万余册31万份。确保了“两站”工作做到组织有序、沟通及时、快捷高效、有章可循,避免工作的随意性。 三、分类指导,重点示范,促进“两站”工作有效运作 我会把全区村级“两站”分为示范站和一般站两种类别,按照“示范抓提高、一般抓规范”的原则,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基本达到了“建立一个、运行一个、规范一个、成功一个”的“四个一”目标。全区共建立示范站24个,各分会每月派人对示范站进行了重点指导、重点帮助,帮助规范和提高,实地指导,分析投诉案情,协助实地调查取证,使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能够在基层投诉站得到解决,努力提高示范站的独立工作能力,其目的是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对一般站重点帮助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提高,使其熟悉消费投诉流程,具备辩假识假能力,提高维权工作效率,使其尽快进入维权角色,尽早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帮助指导,各示范站做到了“五有”、“四会”。即有职责、有登记、有制度、有站牌、有档案;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会填写投诉登记表、会反馈投诉举报信息、会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信息互动,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自觉维权 为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会一是利用网络收集和传递信息。通过互联网和红盾网收集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农资打假、流通领域抽检、消费知识、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通过红盾网统一发放到各工商所,由各工商所及时将信息下载传递到“两站”,然后各站以公示栏、广播、会议、赶集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形成机关与基层、基层与农村上下三级联动,互通信息,将各类信息及时传递给广大农民。二是将各类活动重心下沉到站点,广泛深入地开展“走进农村、走近社区、服务消费者”活动。3.15期间,区消委领导带头、与分会、“两站”联络员一道,深入到田间、地头、蔬菜大蓬向农民宣传农资假冒伪劣商品、《消法》和三包规定等知识,向花圃村、大西门社区发放“消费维权连心卡”6600张,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律师、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居中开展消费教育22期。参与江津区委、区政府组织的“科技进千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科教进村社”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宣传周”活动。使广大消费者从中获取了维权信息、消费知识,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除与重庆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紧密合作外,我会还与江津报社、江津广播电视台通力合作,加大宣传攻势,多角度、全方位对“一会两站”进行了宣传报道。如,“一会两站开进村,村民维权容易了”、“‘一会两站’为消费者撑腰”。通过各新闻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对一会两站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建站以来,通过信息互动,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使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加。建站至今,共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692件,解决681件,解决率为95.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9万元。如,我会收到蔡家、中山、先锋、白沙等投诉站转到区消委的农民集体联名投诉,反映江津电信分公司在未与农民签约的情况下,每月强行收取V网功能费3.50元和来电显示费6元,我会受理后,通知江津电信分公司进行了立即纠正,为广大农民挽回了经济损失。 我会在“一会两站”的建设中,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三农”、拓宽农民维权途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弥补了消委工作力量不足,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宣传普及了科学消费知识,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拓宽了投诉申诉举报渠道,市场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提升消委自身形象,促进了行风建设;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经费不足。“两站”工作人员待遇差,最基本的电话、交通、办公等费用都无法解决,给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边远山区“两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素质相对较弱,还不适应工作的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 “一会两站”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会正在制定《两站工作考核办法》,向区政府争取“一会两站”工作经费,对工作出色的“两站”,由区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同时我会将进一步探索农村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努力使“一会两站”的工作做到程序化、法制化、信息化、规范化,增强其战斗力、凝聚力和公信力,真正把“两站”建成消费维权的安全港、保护神,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